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并且不设上限 。都由他自己负担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,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 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 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 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 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彼尔人缘很好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他的机票和饭费,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 ,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因为他知道,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 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 ,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,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 。可是,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 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。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 。
